先人安後人隆 (4) - 錯拜新山恐不安

2020年11月19日

人生悲歡離合,生老病死是必然的過程,孝子賢孫清明重陽拜祭一番,慎宗追遠,以表孝心。

但少有人知,剛離世親人,辦好葬儀,無論土葬火葬,上永久灰位定先放在臨時灰位,翌年再拜新山不在清明,而要在驚蟄節前,驚蟄比清明早一個月。

提前拜祭是為何呢?原來陰間是人間的鏡射效應,規矩共通,大家想想,初來步到,睦鄰為先呀,早些拜祭,親人早些收到錢財與生活物品,也可向四鄰走動走動啊!

另外二月節氣驚蟄的意思,便是春雷一響,這大自然的時鐘,把冬眠的動物叫醒,蛇蟲鼠蟻,萬頭鑽動,怕驚擾了初逝的親人,故亦需提前拜祭。

驚蟄的時間每年大概都在新曆3月5日前後,而正月十五元宵後已算是過完年,可以處理拜祭事宜。

先人新逝,與陽間親人聯繫尚緊密,他們受到驚擾,對後人影響比逝去年月久遠的先人更大,後人不安更甚,容易失神惹禍,不能掉以輕心。